2026年蕪湖皖南醫(yī)科大學人事代理人員招聘公告
2026-04-01 來源:皖南醫(yī)科大學 瀏覽量:47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fā)〔2010〕78號)等有關規(guī)定,現就2026年度公開招聘人事代理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計劃
我校2026年度公開招聘人事代理人員2人,具體崗位信息如下: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專業(yè)及學歷學位條件以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為準(留學歸國人員以教育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國家認可的香港、澳門、臺灣或國外大學相近專業(yè)也可報考。
崗位表中的“38周歲以下”為“1987年3月1日(含)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現役軍人;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四)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招聘對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2026年4月1日10:00至2026年4月1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報考者請登陸皖南醫(yī)科大學網站,進入“皖南醫(yī)科大學人才招聘系統(tǒng)”(http://zp.wnmc.edu.cn/)選擇崗位填報信息。報名信息一經提交無法變更,所有考生僅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者取消資格。
(三)資格初審:學校對報考者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要求相一致。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聘用等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學校通過報考系統(tǒng)向報考人員反饋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須達到3:1,達不到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并在學校網站公布。學校通知通過資格初審但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和方式內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未在規(guī)定時間和方式內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學校將在學校網站適時發(fā)布,符合條件者按下面第五條參加現場確認(資格復審)。逾期不到現場確認,視為自動放棄。
五、現場確認(資格復審)
現場確認須攜帶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二)本科及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自行下載打印《皖南醫(yī)科大學公開招聘知情承諾書》并本人簽字。其中:
1.屬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2.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我校第一、二附屬醫(yī)院工作人員報考學校崗位須提供所屬附院同意報考證明。
以上各類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1份復印件,相關材料不齊全者將取消其參加考核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由工作人員現場發(fā)放準考證。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報考同一崗位且通過現場確認的應聘者與招考人數比須達到3:1,達不到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并在學校網站公布。學校通知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于現場確認當天現場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請所有通過現場確認的考生保持電話暢通,未按規(guī)定時間和方式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工作由統(tǒng)一筆試、面試、技能考核等環(huán)節(jié)組成。
(一)統(tǒng)一筆試:主要根據崗位需要,考查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素質、知識水平和實際運用能力等,采取閉卷形式。筆試科目為英語和專業(yè)綜合,時間90分鐘/科,滿分100分/科。英語以本科《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為主,專業(yè)綜合內容為崗位相關的政策理論和職業(yè)能力知識等,主要考查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總分由英語成績和專業(yè)綜合成績各按50%折合后加和而成。筆試設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折合后筆試成績之和不低于60分。面試和技能考核的入圍人選從同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確定。考生筆試成績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的,取消參加面試和技能考核資格。
(二)心理健康測量:筆試結束后,所有考生在手機上現場進行心理健康測量。測量結果僅作為參考,不計入總成績。
(三)專業(yè)測試:采取面試和技能考核方式進行,僅限入圍考生參加。
1.面試:教師崗采取試講形式,實驗教輔崗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協(xié)調應變能力、處理與解決問題的能力、言語表達能力,以及舉止儀表、潛能等,時間10分鐘/人,滿分100分。面試順序現場抽取。面試考官組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數量占考官組人數一半以上。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告知考生。
2.技能考核: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實際操作技能,時間40分鐘/人,滿分100分??己私M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數量占考官組人數一半以上。成績當場評定并告知考生。
現場確認(資格復審)、筆試、面試、技能考核等環(huán)節(jié)具體日程時間安排另行在學校網站發(fā)布。
(四)成績合成:應聘人員最終成績以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技能考核成績占30%合成確定。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計算公式:(英語成績×0.5+專業(yè)綜合成績×0.5)×0.4+面試成績×0.3+技能考核成績×0.3。
應聘人員考核成績設定最低分數線,考生折合后總分低于60分,或面試和技能考核單項成績均低于60分,不予聘用。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報考者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實際參加技能考核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報考者技能考核成績須達到75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上報學校研究審定。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面試成績、技能考核成績、筆試專業(yè)綜合成績、筆試英語成績得分高者優(yōu)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七、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體檢工作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組廳字〔2025〕28號)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由二級黨組織和黨支部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師德師風等進行政治把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發(fā)現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合格。
八、公示
對體檢和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學校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在體檢、考察、公示等后續(xù)環(huán)節(jié)中,對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異議經查實者、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的,在同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九、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相關程序簽訂協(xié)議。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或未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等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入職報到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須與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轉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待遇按照校內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十、有關事宜
招聘工作由學校按人事考試規(guī)則和保密、回避等規(guī)定負責組織實施,學校紀委辦全程參與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53-3932826(校紀委辦)、0553-3932987(校人事處)。
本《公告》由皖南醫(y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公告未規(guī)定的以上級主管部門政策為準,未盡事宜由學校研究決定。聯系方式如下:
地址:安徽省蕪湖市高教園區(qū)文昌西路22號
聯系電話:0553-3932987
特此公告。
皖南醫(yī)科大學
2026年3月31日
附件【《皖南醫(yī)科大學2026年公開招聘知情承諾書》.doc】
原標題:皖南醫(yī)科大學2026年度人事代理人員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wnmc.edu.cn/info/1451/7503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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